|
反对公权干预群众办酒和反对移风易俗是两码事时间:2016-02-04 反对群众滥办酒席,是不是就可以采取公权干预的方式呢?以红头文件以及所谓的“整治”行动来制止群众办酒席,这样做真的好吗? 最近,贵州省织金县公职人员制止村民乱办酒席被打的事件,引起舆论的关注。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通报称,1月25日,永兴村陈家借小孩剃毛头之机,大张旗鼓操办酒席。乡党委、政府组织整治工作组50余名干部职工,由主要领导带队到该农户家中进行制止。工作组到陈家后,对其细心劝导及宣传政策,经劝导后该农户及亲属不但不听,还当场辱骂工作人员,唆使群众闹事,更有甚者出手伤人。 这起事件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一个问题的关注,那就是乡党委政府该不该直接出手制止群众滥办酒席?在网络上,有很多观点认为政府管得对,老百姓碍于面子不好说的“恶习”是该强行制止。 事实上,这个问题本报至少在2015年8月就讨论过。当时,四川省通江县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一则通知,对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进行规范。通知规定,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婚嫁酒、丧事酒、寿酒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,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,必须提供结婚证明;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,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寿酒。此外,乔迁、升学、满月、参军、开业、钉门、立碑、过关、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。 本报针对此事曾刊发评论《发文件约束群众办酒席是权力的任性》,认为通江县委、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约束群众办酒席,是公权力的越界。 这篇评论刊发后,一些朋友就“呵呵”了:见过二婚,三婚甚至N婚大张旗鼓的办酒的吗?见过高考完通知书都没收到就开始谢师的吗?农村争相摆酒收礼,已成公害,你们知道吗?我们这里就是这样,一年光这种份子钱都要花几万,一家人还要吃饭,好不好! 织金县的工作人员也对澎湃新闻记者说,整治前当地办酒的名义特别多,剃头酒、搬家酒、满月酒、当兵酒,监狱服刑回来要办酒,有些人家就连杀头猪都要办酒。 我们当然反对这种滥办酒席的社会风气。古人老早就说过,“礼轻情义重”。表达心意的方式很多,不一定非得要通过金钱,更不是说钱越多情意就越重。在这一点上,相信大多数朋友都有共识。但是,反对群众滥办酒席,是不是就可以采取公权干预的方式呢?以红头文件以及所谓的“整治”行动来制止群众办酒席,这样做真的好吗? 公权力是有边界的,现代法治政府的一个基本原则是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法律法规并没有授权政府去禁止普通群众办酒席,那么公权力就不能去强行干预,而只能通过引导的方式,提倡新风尚。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约束,党纪政纪已有明确要求,对此,党委政府出面约束有规可循。同时,必须强调的是,反对动用公权力干预群众办酒席,和反对移风易俗是两码事。反对动用公权力干预群众办酒席,讨论的是权力运行规则的问题。反对移风易俗,说的是社会风尚的问题。有的人给两者画上等号,是混淆了概念。 我们欣慰地看到,通江县在那次事件之后,该县的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说,将对文件中不科学的提法进行修改,并进行深入的民意调查,往引导、倡议、宣传教育方面调整。同时,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查处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。 该县随后又出台了一则新通知《关于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监督检查的通知》。和原文件相比,尽管只少了“群众”两个字,却是质的进步,即权力的手收进了边界。与此同时,对滥办酒席也没有置之不理——通江县新闻发言人不是说了吗:要往引导、倡议、宣传教育方面调整。 (来源:中国青年报,王鑫昕) |